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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主評議政風行風一事一整改情況表
2009.NO01
群眾意見建議(摘要) |
蕉城區(qū)群眾反映今年附小上學報名收取930元,沒有開具發(fā)票(在僑興就讀的學生)。 | ||||||||||
整 改 意 見 |
1.召集學校黨政工領導、教導處、總務處、辦公室負責人開會,通報群眾反映的問題,并立即著手調查、核實、整改。 2.教導處立即檢查學生檔案,是否按照規(guī)定招生,是否有違規(guī)招收“借讀生”行為。 3.總務處召集財務人員,查核學校注冊收費情況,核對票據(jù),是否按照上級規(guī)定標準收費,是否給學生開具發(fā)票。 4.辦公室聯(lián)系僑興學園,落實僑興學園注冊收費情況(包括收費標準和給學生開具發(fā)票情況等)。 5.寫出落實整改反饋意見上報。 | ||||||||||
領導批示 |
立即核實,整改反饋。 郭正光 |
擬整改完成期限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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整改責任 |
整改責任部門 |
教導處、總務處 |
整改責任人 |
魏有佺 | |||||||
整改結果 |
1.我校教導處、總務處查核,今年學校沒有招收“借讀生”,注冊收費按照上級規(guī)定標準并全部給學生開具發(fā)票。 2.僑興學園是一所獨立的“民辦公助”學校,地處寧德閩東西路、蕉城荷園社區(qū),與我校相距3公里。經蕉城區(qū)政府、蕉城區(qū)教育局研究決定,由我校支持僑興學園辦學,派員指導業(yè)務管理和教師素質提升。由于僑興學園教育、教學、管理質量明顯提升,在社會流傳著一種說法:能進僑興學園就等于進了附小,但他畢竟不是寧德師范附小。 3.僑興學園,僑興學園作為一所民辦學校的收費標準,按物價、財政、教育等部門批準的收費標準是每生每年3500元,僑興學園考慮到當?shù)貙嶋H,實行分期收費,且每生每學期只收學費、代辦費共935元(其實群眾反映的930元有誤),這些學生學籍管理均在僑興學園。個別家長不了解僑興學園的辦學性質,以為進僑興學園讀書就是進附小讀書。 4.關于“沒有開具發(fā)票”的說法,僑興學園校長、財務部門負責人都說,開學學生注冊過于擁擠,電子發(fā)票無法同時開具,注冊時的確沒有及時開具正式發(fā)票,而是先由班主任統(tǒng)一代收,交財務部門后一一對照姓名給予開具電子發(fā)票。在 | ||||||||||
反饋 情況 |
反饋 時間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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反饋負 責人 |
魏有佺 |
群眾對整改的意見(是否滿意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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時間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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